在賭場存在著一個不成文的“法定點數”之規定。莊地、閑地在每次較量時,按規定每個區域最少要獲取兩張牌,最多三張牌,它們的合計點數被賭場視為該區域的“法定點數”。
本文規定:
一、將莊地、閑地上獲取的每一張牌的點數,稱之為“小牌點數”。
二、將莊地、閑地兩牌合計仍需要博牌的點數,稱為“過渡點數”。
三、將莊地、閑地上兩牌合計或三牌合計的“法定點數”稱為“大牌點數”。下面舉兩個閑贏莊輸的實例:
實例一:在一靴新牌裡,莊閑第一次較量中,閑得一張1點(小牌點數)、一張得8點(小牌點數),兩牌合計為9點(大牌點數)。莊得一張4點(小牌點數),一張得6點(小牌點數),兩牌合計為0點(大牌點數)。
實例二:在一靴新牌裡,莊、閑第一次較量中,閑得一張公(小牌點數),一張得4點(小牌點數),兩牌合計為4點(過渡點數)。莊得一張公(小牌點數),一張得6點(小牌點數),兩牌合計為6點(過渡點數)。按照規定閑地必須博牌,閑博得7點(小牌點數),閑地三牌合計為1點(大牌點數)。按規定這時莊也必須博牌:莊博得一張4點的牌(小牌點數),三牌合計為0點(大牌點數)。
在上面兩個實例中,押莊的賭客絕大多數能夠接受第一種失敗,但無法承受第二種情況。實例二中有些賭客在拿到最後一張牌(4點)時會面部抽筋,氣急敗壞地將牌柔成一團扔給發牌的賭場工作人員。賭客的這種失態行為是由於他們心理準備差,對賭場製作“法定點數”的操作過程認識不足,將小牌點數、過渡點數、大牌點數等概念沒有進行嚴格的區分,而是在認識上混為一談等情況所造成。
總之,對莊、閑區域地上的點數問題應有如下認識:
百家樂一靴牌是由10付牌共計520張撲克牌為賭具所組建起來的。賭臺上莊、閑的“法定點數”,是由幾張“小牌點數”合計後所確定的,在賭客眼裡百家樂撲克牌的張數不應該認識為由520張“小牌點數”所組成,應該理解為:百家樂的撲克牌張數是由168張(莊、閑各84張)“大牌點數”所組成。至於“大牌點數”的內部結構及組合過程,賭客應該不予關心。因為這些“大牌點數”在開台前已客觀存在,只不過賭場通過看牌程式讓賭客們用肉眼看一遍,給賭客們增加一些Dubo感觀上、判斷上的刺激性,增加一些Dubo的樂趣罷了。讓贏錢的賭客興奮,讓輸錢的賭客垂頭喪氣。賭客無論是興奮還垂頭喪氣都會消耗體能(精力)。因此這些刺激性、樂趣性對賭客來說只有害處,沒有好處,只會白白地消耗賭客有限的精力。
在這裡要說明的是:賭客贏錢會奮興、輸錢會垂頭喪氣,這是人之常情,是人的正常反應。掌握了“法定點數、大牌點數”要領的賭客也會在最後結果出現時興奮或垂頭喪氣,也會消耗本身精力,但不會再把有限的精力去白白地消耗到看牌過程中!
作為一個已經掌握了大牌點數/法定點數要領的賭客,應該完全承認和接受(莊勝閑或閑勝莊及和狀態)所有的排列情況,0點對9點也好,9點對0點也好,都能平靜地接受。從此後不應該有上面實例二中這類賭客出現過的變態心理和失態行為。
賭場在莊、閑兩地較量中,不採用簡單的單牌較量法,而採用兩至三張牌的複雜較量法,其目的是為了打破一靴牌中莊、閑的百分比,使賭客們無法用數學上固定方式進行計算。但這種複雜較量法不能破壞十靴牌中莊、閑之間的比例,從而保證了百家樂內部整體50%的結構不遭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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